平遥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和其它条件;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的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有执业医师证者,试用期满(1个月)后同工同酬,同时启动各项保险,享有同在编人员同等的专业技术职称和管理职务的晋升通道。 2、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医师按《平遥县人民医院编外聘用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录取人员3年内享有6个月外出培训继续教育机会。 4、研究生学历的,享受5万元/年的安家补贴,补贴时间为2年。 5、符合录用条件的研究生和(或)取得中级职称的可携带一名工作人员入职; (二)医师助理:月工资2000元;取得执业医师证后,实行同工同酬。 (三)财务、收费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启动绩效和各类保险。 (四)药剂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平遥县人民医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报名地点:平遥县柳根西街与汇通路交叉口西南平遥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413室); 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携带本人简历、二代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资格证书者除外)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须上传原件扫描件。邮件主题命名为:报名岗位+学生姓名。 (2)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3)报名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工作人员将以电话、短信或微信方式与应聘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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