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队伍建设,满足基层发展需求,平遥县医疗集团现面向社会拟公开招聘临时专业技术人员16名,性质为临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6、服从岗位分配;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4)平遥县医疗集团内的医疗机构现有在职人员(含临时工)。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
详见《平遥县医疗集团临时聘用人员需求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到医疗集团办公室(人民医院行政楼一层115室)。
2、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上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执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红底照片一张。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关注微信“山西公安”公众号,自行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经审核上述资料,符合条件者给予登记报名。
(二)报名及应试相关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应聘岗位,要求本人现场亲自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资料、应聘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基本资料、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程序。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予以录用。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报名、考试、聘用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 12月4日(8:00-17:00)。
报名地点:平遥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一层115室。
咨询电话:
马老师 13453265822
闫老师 15935460237
赵老师 13546736909
平遥县医疗集团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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