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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2026年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日期:2026-06-30 15:18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95名(均为男性)。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和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在职期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照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条令纲要及相关规章制度,落实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培养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

     二、工作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按照《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94号)和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切实保障山西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的通知》执行。

     三、招录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山西省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3年7月3日至2008年7月2日)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经历的专职消防队员和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2001年7月3日之后出生)

      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岗位,具备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注册会计师证、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仓储物流管理类资格证,车辆维修、机械维修、电工、医疗救护、无人机驾驶、烹饪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职业资格证,或持有A1、A2、B2机动车驾驶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并持有陆地搜救、水域救援、搜救犬训导员等特种灾害救援或消防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的。经招录办公室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7年7月3日之后出生)

      具有以下专业背景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汉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法学、会计学、新闻学、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等。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三)被司法机关、银行等机构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四)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五)曾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七)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八)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9:00开始至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的比例达到6:1时报名系统自动停止。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招录对象登录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s://www.sxxfxbzl.com),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报名。网上报名人员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报名时需上传资料: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毕业证,退伍证明材料(退伍证或退役军人优待证),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逐项扫描为PDF格式或JPEG格式后,全部打包成一个压缩包,根据本人报名实际情况上传相关附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通过网上初审的报名人员携带好相关材料,在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核。现场复核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必备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1页)、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首页及本人登记页复印在1页);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报名登记表》(附件1,1份,可在网上招录平台“表格下载”栏下载填写);

   (4)一寸近期蓝底彩色免冠照片1张;

   (5)本人及主要家庭成员(父母、配偶)无犯罪记录证明;

   (6)本人及配偶征信报告;

   (7)《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政治审核表》(附件2,1份,可在网上招录平台“表格下载”栏下载填写并盖章)。

     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

   (1)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3)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注册会计师证、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仓储物流管理类资格证,车辆维修、机械维修、电工、医疗救护、无人机操作、烹饪相关职业资格证、A1、A2、B2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招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和准考证(现场复核通过后在网上招录平台导出打印)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笔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具体考核顺序,由招录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确定。

       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伤残等级和有严重伤病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有精神病史、遗传、传染性、慢性疾病、纹身、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疾病的,不予招录。

       1.政治审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核要求,重点审查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招录。

       2.心理测试。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系统进行电脑评判,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招录。

       3.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2026年度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均实行量化评分。其中:体能测试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有效成绩为2.5分~10分,总成绩最高40分。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任一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

       4.笔试。主要考核关于政府专职消防员的相关文件(参考内容见附件4)及时事政治内容,满分100分。

       5.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

       6.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公示及录用

      1.公示。根据招录对象的考核总成绩(总分160分)=体能测试成绩(总分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40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40%+面试成绩(总分100分)×40%,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对比岗位适应性测试、笔试、面试成绩。综合政治审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情况,原则上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30%的数量确定拟录用(含待补录)人员名单,通过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录用。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被录用人员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训练1个月内退出的,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补录,此后不再补录。

      六、入职培训

      政府专职消防员须参加入职培训6个月(含3个月集中培训和3个月岗前适应训练)。实行全程退出机制。入职培训期间身体复检、政治复审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入职培训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省内消防救援相关岗位从事应急救援工作。入职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淘汰。

     七、劳动合同订立

      录用人员与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订立劳动合同。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含入职培训6个月)。工作满2年,等级晋升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招录提示:

     1.此次招录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招录全程除体检需自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出版、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开展考前辅导培训,不存在“绿色通道”“内部指标”“消防关系”等特殊情况。凡假借招录命题组、教材编委会、主管单位授权名义开展培训、售卖备考资料的,均与本次招录无关;任何以招录名义收取介绍费、考核费、工本费的行为都属于诈骗行为;任何中介机构以代招、培训、定向委培输送、岗前训练、交钱包过等名义代理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的均为虚假信息。请大家提高警惕,勿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2.如有招录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电话:0351-3537119,咨询时间:招录工作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14:30-17:30。

    3.报考对象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以及在考核环节中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入职后查实的,予以辞退处理。

    4.招录工作相关通知在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s://www.sxxfxbzl.com/)发布。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查阅发布信息,并按照要求参加招录相关工作。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查阅发布信息,或未按规定参加招录工作任一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来源于: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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