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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领取《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服务公司;有意愿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保安监管工作,按照公安部《关于做好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公治[2010]543号)《山西省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实施办法》(晋公通字[2012]52号),市公安局下发的《关于全力组织开展保安员资格考试及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作宗旨
通过组织开展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提高保安服务质量,提升保安员整体素质,强化对保安员的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保安服务管理,实现全县所有保安员持证上岗,积极促进我县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
二、考试报名对象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从事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的人员;
(二)物业服务企业招用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的人员;
(三)全县范围内已经领取《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服务公司(含保安押运公司)从事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的人员;
(四)其他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有意愿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的人员,不得担任保安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保安员资格考试:
(一)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二)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四)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三、考试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或者在公众号山西公安上自行打印;
3、近期2寸红色免冠大头照片5张(分别用于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批表、准考证、保安员证)。
4、初中以上学历证明或者学历情况承诺书及复印件;
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
6、《保安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
7、《山西省保安员资格审批表》附件2注意:仅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现住地详址及以上部分);
考试报名提交的材料由平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负责存档保存。
四、报名时间及考试费用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5日。
2、考试费用:根据山西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保安员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综[2024]17号),收取考试费80元现金,现场报名时一次性收取。
五、报名流程
1、考生到所在户籍地或自行招用保安单位备案地派出所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提交《山西省保安员考试报名表》、《山西省保安员资格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并现场交纳考试费用。
2、平遥县公安局各派出所负责对辖区保安员报名信息进行逐一审查。
3、考试、体测、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单位、领取《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服务公司,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贯彻落实,督促自行聘用保安人员和聘用保安公司保安人员进行报名。公安机关下一步将对聘用未取得保安员资格证的用人单位依据《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法》、《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平遥县公安局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来源平遥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