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方法> 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024号)文件要求,现将32个申报单位及核定的见习岗位数量(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7月22日—2025年7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354-5620352。
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