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加强和优化晋中市消防救援力量,根据《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94号)等法规政策,依据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晋消发〔2022〕59号),现就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支队简介
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承担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和火灾预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相关工作,是一支实行严肃的纪律、严密的组织,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标准建设的纪律部队。下辖有13个消防救援大队、9个消防救援站,配备各类消防车128辆,消防救援站内设学习室、红门影院、一体化俱乐部、荣誉室。
我们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投身崇高的消防救援事业,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这个大熔炉里接受锻炼成长进步、实现价值,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奉献青春和力量!
一、招录计划及组织
此次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10人(均为男性)。
招录办公室电话:0354—8592720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和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晋中市范围内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并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
三、招录条件与范围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1年5月27日至2006年5月27日。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专职消防队员和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9年5月27日之后出生的)。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
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岗位,具备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的特殊专业人才,经支队以上单位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5年5月27日之后出生的)。
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岗位,具备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的特殊专业人才是指:
1.持有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证的人员;
2.急救医疗人员(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3.会计专业人员(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及以上的专业人员);
4.新闻采编、平面设计、播音主持、通信工程、测绘专业本科以上毕业人员并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5.计算机技术、车辆维修、无人机驾驶相关专业人员(取得具备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的特殊专业人才);
6.持有B2及以上驾照并能熟练驾驶该类车型的人员。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五)曾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七)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八)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四、招录程序
招录按照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根据安排,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2024年5月28日8时至6月1日17时,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一层招录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分为初审、复审,资料如下:
1.《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附件1);
2.身份证(居住证)正反面;
3.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置于1页);
4.毕业证(学位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籍网验证报告截图(网上可查);
5.退伍证;
6.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7.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和缴纳社保材料;
8.申请特殊专业人才年龄放宽至28周岁的特殊专业人才,须提供书面申请和本人职业资格或专业资质证书(可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等网站查询),并经支队审核批准同意。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历次国家综合性消防员招录中录用备案后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政治审核复查不合格的报名对象,初审不予通过。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体格检查、政治审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和面试,具体考核顺序、时间、地点等安排,由晋中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于晋中消防公众号发布。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体能测试由支队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
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
(三)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结果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四)笔试。笔试主要考核有关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相关文件内容(包含有关于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笔试结果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五)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公开招录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结果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六)体格检查。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由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行支付。
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办公室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七)政治审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核要求,重点审查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
(八)公示。根据招录对象的总成绩(体能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政治审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等情况,按不超过招录计划人数的130%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录取名单将在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录用。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为期半年的入职教育训练。入职教育训练3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审核复审、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教育训练2个月内退出的,可以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补录,此后不再进行补录。入职教育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五、职业发展和待遇
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规定与被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其参加入职培训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工作纪律、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宜。劳动合同到期需延续劳动合同的,根据考核标准、工作需要、双方意愿、现实表现和考核结果等,双方于劳动合同到期前协商确定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新入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按照国家队新入职消防员工资标准发放,并逐年递增。按照晋中市相关标准规定为每名队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年假、婚假、陪产假等。
经批准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教育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晋消发〔2022〕57号)规定,认定相应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等级,由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交通出行、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社会优待政策。
六、报名须知
1.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工作由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审查贯穿征召工作全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以及在考核环节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入职后查实的,予以辞退处理。
2.本次招录除体检费自理外,不收取报名费、咨询费、辅导费、工本费等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任何中介推荐,报考人员自行报名,防止上当受骗。
3.在招录期间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晋中消防”公众号进行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查阅信息,注意接收公众号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参加考核,未能按规定参加任一考核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七、纪律与监督
晋中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晋中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工作举报电话号码为:0354—3871007。材料邮寄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晋中市经济开发区灵石路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督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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