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募2023年第二批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 日期:2023-10-09 18:17
 
 

通过相关程序,我县确定2023年第二批就业见习单位 6个,共提供就业见习岗位 20个(详见附件1)。现将招募2023年第二批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就业见习人员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关要求;

5、离校2年内未就业或就业转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6、16-24岁的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二、参与就业见习人员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就业见习人员的招募从公告发布之日开始,到10月25日截止。咨询电话:0354-5868668。

   (二)报名方式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全面开展就业见习网上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办函202266号)要求,实现就业见习业务“全程网办”。

    就业见习人员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rst.shanxi.gov.cn/fwpt/wsjb),进入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注册成功后,点击“个人服务”进入“公共服务”模块即可进行网上申报。

    报名参与就业见习人员在网上申请的同时,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所有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高校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需提供材料:

1)《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见附件2);

2)近期红底一寸免冠照片;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户主及本人页);

5)毕业证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7)就业创业证(登记为求职状态);(见附件3)

8)无参保证明(在大厅38号窗口打印)。

2、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材料:

1)《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见附件2)

2)近期红底一寸免冠照片;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簿(需为本地户口并复印户主及本人页);

5)毕业证复印件;

6)就业创业证(登记为失业状态);(见附件3)

7)无参保证明(在大厅38号窗口打印)。

3、符合“建档立卡”、“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未就业青年还应出具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在网上申请后3日之内交回平遥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大楼521室)。如网上申报未成功的,可直接携带书面材料到平遥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大楼521室)现场报名。

    三、签订协议及上岗

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将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岗位要求和见习人员报名情况,进行合理的人员和岗位匹配(同等条件下,优先对接使用符合“建档立卡”、“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未就业青年),并通知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进行接洽。

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后,见习人员即可上岗见习。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应服从见习单位管理,并按要求完成见习事项。

 

附件:1.2023年度第二批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公示表.xls

             2.  2023年平遥县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doc

             3.  办理《就业创业证》所需材料.doc

 

 

 

     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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